骑士的战争(资料)-《军神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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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还有赖于另一种步兵。步行兵士能对付骑兵的最简单的武器仍是长矛。如果矛够长,阵列够密集,士兵的士气够高昂,这样的阵式是战无不胜的,除非有某种炮击,方能摧垮。马其顿方阵是历史上次记录下来的步兵阵形。中世纪不可一世的骑兵,除了技术因素外,主要在士气与社会影响方面咄咄逼人。由于骑兵的机动性,并被赋予社会的与经济的优越地位,数百年来在军事活动中具有独占的位置。步兵只被当作助手。但13世纪英国金雀花王朝试图在威尔士山区推行这种作战方式时就暴露了它的局限性;一百年后,奥地利王室在瑞士山区遭到过更惨重的教训。

    使瑞士山民出名的武器不是梭标,而是斧子,柄有八英尺长,他们就用它来杀戮奥地利骑士,砍穿他们的甲胄,不仅1315年在摩戛顿(morgarten)峡谷,而且1339年在劳本(Laupen)开扩地、1386年在森帕赫(sempach)都大获全胜。由此带来一个印象:步兵的重振雄风主要依靠士气以及社会的因素而非技术的改进。后来有个时期长枪大显威风,那是1476年与1477年瑞士人用它打败了勃良第(Burgundy)的骑兵。当时,瑞士的长枪兵不仅学会如何坚持守卫,形成一座巨大的、不可摧毁的环形筑垒阵地,而且学会了行动,他们的方阵滚滚前进,无情地消灭敢于留在他们前进道路上的任何东西。后来,他们宣布几个州独立,并准备向邻近军队出租他们的军事力量,因为靠他们自己弱小的畜牧经济养不活他们的人口。

    瑞士的战术别人不会不学。南面的邻居日耳曼与奥地利同样地贫穷,也都好战,开始培植自己的军事机构,称作雇佣兵。与瑞士不同之处在于:军队是由更广泛的社会各阶层组成的,贵族责无旁贷,不仅出钱组织、供养军队,而且亲自参加进去,与士兵同伍。此后,在日耳曼,贵族出身的人“去拖一根矛”成为大家所接受的军事活动;后来英国亦复如此。至于西班牙,重骑兵从未成为基督教军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本国缺乏军马草料;西班牙的国王们现雇用贫穷然而傲气十足的卡斯蒂利亚贵族去当步兵是毫无问题的。

    这样,到了15世纪末,长枪兵成为各个武装力量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后来,逐渐地,长枪换成手枪,尤其是那种带钩的手枪——木把枪或火绳枪。滑膛枪的出现还在二百年以后。到那时,真正的步兵才算出现了。

    如上所述,大炮极为笨重,需要由四十匹马来拉动一尊炮。在战场上,马匹对于步兵与炮兵来说,处境很不同。自从克里西战役以来,步兵靠弓箭与密集队形便可使骑兵无法冲锋,现在,可以用同样的步兵或炮火来打破密集队形了。只要适当组织好,冲锋仍能得手的,即使不行,配有火器的轻骑兵如今也有了可移动的火力了。但是,这里提到的轻骑兵,已非从前封建领主的旧式骑兵。那时的骑士是独来独往、单独作战的,他们视胜利为个人的光荣;现在的骑兵则是根据指挥官的意愿,选用不同的武器,进行集体的战斗。

    转变是缓慢的。1494到1529年间参加意大利战争的法国武装人员看他们自己就像是他们爱读的阿马迪斯·德·戈尔与阿里奥斯托写的故事集里的骑兵。他们着意把外表修饰得花里胡哨,完全不顾战争的残酷与凶恶的本质。这种华丽的装饰成为欧洲轻骑兵的特征,沿袭许多世纪,甚至直到今天还未完全消失。

    如果说法国武装人员1494年入侵意大利是忠于封建制度的结果,可是他们的经济基础却不是封建主义的。同步兵与炮兵一样,骑兵肯来打仗也完全是为了拿钱。

    我们已看到,中世纪的军事服役中已有一些薪饷的因素。对于那些历时长久、地点又远的战事,王侯们提供的给养是不够的,领主们及其下属人员需要更多的报酬。从为封建主服役同时接受一点报酬,到靠服役来赚钱,这样的转变并不费事;对于一个除了打仗再也无所事事、除了打仗别的没什么好想的阶级来说,更是如此。从12世纪以来,欧洲的人口与财富开始增长。十字军的安全阀正在迅关闭;最重要的是,采邑的数目急剧减少。在德国,财富可以无限地分割,不再向诸侯提供经济支持。英国实行了长子继承权,其他兄弟只得离家或去参加十字军团碰碰运气,或成为雇佣军。因此,中世纪后期,展起一个更大的军事阶级,有的是战争可以让他们去打;而如果没有战争,毫不奇怪,他们可以自己制造战争。

    这些“自由兵“随时准备用自己的剑来为出价最高者服务。最初,他们加强了王侯们的力量,只要王侯们肯出钱。到了14世纪初,我们可以看到,英国和法国的国王们实际上己把他们的全部军事力量都置于薪饷的基础上。甚至他们的最大的附庸在提供一定数量的军队时,也要签订契约。一位王侯在一场战役甚至一系列战役中能维持住一支军队的费用的话,那么他的对手也必得做同样的事情。金钱也许来自“兵役免除税”,即由不服兵役的附庸出钱以替代服役;或者来自税收或教会的赠款。但主要部分来自贸易,既有王侯能完全控制的贸易,也有向商人预支的贷款,或来自特殊的赠与——通常是回报所提供的服务或特权阶级的赠与,以及市镇代表机构与其他工商阶级的捐款。议会三个等级  [  译者注:欧洲封建时代三个等级为:僧侣,贵族,平民。  ]  ,非军事的代表会议,社区的非贵族阶层,对于一个王侯能否顺利备战,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

    但是,金钱是早晚要用光的。战争停下来了,士兵们(现在可以准确地用这个字眼了)即被遣散。这些人无产无业,甚至无家可归,只有一处“伙房”可去,“伙房”能提供他们一份口粮,介绍他们就业。

    在意大利,经过“授职战争”  [  译者注:教皇与国王之间因授职纠纷引起的战争起自11世纪晚期,连绵不断。  ]  忠诚一词已荡然无存。这一战争包含多次小战争,这些战争的经费是不愁的。那些受雇佣的团伙直到13世纪仍是独立的,很活跃的,有时替出钱的人直截了当地去当兵打仗,有时受雇去从事敲诈活动(第二章将详细说到)。在法国,一百年后,这些人的活动达到了最高峰。“百年战争”  [  译者注:英法之间1337-1453年间断断续续进行的王朝战争。  ]  中,双方都使用雇佣军,是一显著特点。雇佣军中,出身高贵的与出身微贱的都有,在战争间隙,他们就居住在乡下。从14世纪中叶到15世纪中叶,这些被称作“敲竹杠者”的人自由自在地在法国各地游荡,集体地或个别地从事抢劫、强奸、纵火。在找到另一个雇主可以拿到薪饷以前,他们就不断地进行这类活动。法国国王对他们深感厌恶,不惜在西班牙与匈牙利动几场战争,目的只是为了把这些人弄出去。直到百年战争结束,情况才开始好转。国王利用法国商人对他们的绝望情绪,获得权力征收一种特别税——按人头征收的战争税,才把皇家武装建立在一个常规基础上。15世纪末,人头税成为永久性的税,无需再次获得议会的授权。这样,皇家财政才走上正轨。

    最初一次议会批准,是在1439年,授权给查理七世的。1444年,查理七世颁布法令,使许多在国内滋事生非的雇佣军团伙永久归入皇家服役机构,同时强制解散其余部分。队长拿到一大笔钱后,或基于封建制的义务,或根据协议性的“契约”,无疑完全可以找来一批人,养活这些人。官吏全部由国王任命;官吏与下属都由王国政府直接付薪,居住在国王指定的市镇。他们是一支纯粹的雇佣军队,尽管不是国家军队。日耳曼,苏格兰,意大利,都有这样的军队。对于法国国王的对手、富足的勃艮第查理公爵(大胆查理)来说,这些军队都是可怕的力量。二十五年后,公爵看到有必要模仿,便照样培植了一支军队,立即动一系列军事冒险,结果使他惨败于瑞士与法国人之手,断送了勃艮第的前途,本来这个地区大有希望成为欧洲强国之一的。

    法国的国王们是深谋远虑的。在半个世纪内,他们聪明地以通婚的手段来巩固他们的疆域,增加他们的财富,积蓄他们的军事力量。最后,查理八世于1494年来到意大利探求文艺复兴带来的诱人的荣耀、冒险精神、威力与德行,他之所以能做到这样,正因为有一支欧洲从未见到的最优秀军队:由瑞士长枪兵组成步兵核心;每座堡垒都配备一支高贵、自豪的轻骑兵,一长列青铜铸造的大炮,……这些都从富足的国库支取经费。这支军队同三百年后拿破仑带到同一战场的军队在组成上没有什么根本性的不同。尽管武装人员自己不愿意承认,而事实上,骑士的战争已成为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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