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陈启明也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苦笑。 反正就是,他虽然渣,但真不想成为那种人人喊打的烂人。 相对而言,他更喜欢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虽然这好像不太可能。 毕竟,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所以,陈启明觉得自己现在如果想让黎姿放弃自己,惟一的办法就是冷处理。 从黎姿家离开,陈启明没再去李嘉欣家亦或者周慧敏那。 他直接买了机票连夜跑路,飞回了宝岛。 时间是个奇妙的东西。 他相信自己如果长时间不会香港,黎姿慢慢的应该就会淡化他,不会出现非他不嫁的情况。 …… “阿明,你跟那个叫林志玲的在交往吗?她来家里找过好几次。” 刚回到宝岛,回到家里,屁股还没坐热,陈启明就从老妈这里听到了一个让他皱眉的事。 林志玲回宝岛了。 还直接找到了他家里的电话。 造孽啊! 陈启明现在算是明白什么叫作茧自缚了。 当初就不应该贪图林志玲的水管。 现在好了,这女人回来以后,第一时间就开始找他了。 不过,林志玲这边,陈启明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不难处理。 无非就是帮林志玲找个好工作罢了。 这女人之所以打电话给自己,十有八九就是为了让自己帮她在娱乐圈混迹下去。 想了想,陈启明给她亲自打了个电话。 电话接通,不等那边的林志玲叙旧,他就直接说了目的。 他打算推荐林志玲去福隆公司。 反正梦里,林志玲便是葛福宏的艺人,她能成功也是葛福宏的运作。 既然如此,还不如把她推荐回去。 这样,既能解决林志玲的事,也能卖葛福宏那边一个面子,给她提供一个有潜力的新人。 (本章完)